国际志愿者日的由来
今天是第38个国际志愿者日。
国际志愿者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是为了纪念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而设定的日子。这个节日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重建工作,各国志愿者开始参与义务服务,他们在重新建设家园、推动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1985年,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者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97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52/17号决议宣布2001年为志愿人员国际年。这一年发起了帮助实现国际志愿人员年的四项目标:加强认知、便利、促进和志愿人员网络。
2001年,国际志愿人员年,大会通过了关于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如何支持志愿工作的各种建议,建议各国政府创造有利环境,进一步支持志愿行动。
联合国志愿者组织成立于1970年12月,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我国的志愿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倡导的志愿活动以及成千上万的较小规模、自下而上的社区基层组织这两方面的力量所推动的。通过志愿活动,志愿者不仅使他们所服务的社区受益,而且令自身受益。志愿者能够通过志愿服务来增强自己对他人的关爱之心和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志愿服务通过教导人们要有责任心以及促进互信和谐,让整个社会更有凝聚力。
志愿精神是体现在志愿者、志愿服务行动之中的内在精神特质。在我国,志愿精神概括起来可以描述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体现了社会进步发展的时代要求,是中国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的核心。
微光成炬,“志”敬青春
近年来,山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统筹规划,抓牢关键环节,广泛开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简称“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扎实推进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美德山东建设。
2022年1月1日,《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为山东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城乡基层,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一件件小事、一个个善举传递温暖和爱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成为传递山东文明风尚的生动名片。
截至2023年3月,山东省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五有”标准全覆盖基础上,建设文明实践基地3800余个、文明实践公园广场3万余个。全省注册志愿者达2190万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2.1万个。
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显示,全省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类型占比Top10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大型活动、其他、文明建设、关爱乡村青少年、文化建设、理论宣讲、助老为老、无偿献血。
因“志”而行,微光成炬,齐鲁大地上无数志愿者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