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虽是《儒林外史》,但写的却是整个社会,儒林和社会因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能割裂开来。在吴敬梓看来,不但儒林黑,整个社会也是要不得的,他眼见得社会不正之风深入骨髓,朝廷法度已经任人践踏了,成为“打不得官司告不得状”的社会,便塑造出一个凤四老爹来,违法地除尽不平之事,以反衬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时,稍稍安放一下自己那无力又无助的心。
其一,救万中书把“黑的”变成“白的”,不但是违法,且是枉法。
这万中书原本是个秀才,为了出来骗吃骗喝,假称是中书,那些商家和财主争着来巴结。后来因一个案子牵出他是假的,被官差拿走要治罪。本来么,这很正常,犯罪就要治罪,假的必须打回原形。这凤四老爹不图钱财,只凭“偶然高兴”,动用关系,找秦中书上京城打点了一千二百两银子,买了个真的任命书,这下万中书成真的了,官司也就不打自胜。万中书可好,不但没下大狱,且一分钱没花,捞了个从七品的基层小官职,感激得他念不绝口地说:“老爹真是我的重生父母再长爹娘”。虽然这一节看起来挺精彩,但凤四一班人的行为却是在枉法,救下招摇撞骗的万中书有点为虎作伥的意思,实打实把法律好好蹂躏了一番。
其二,帮陈正公讨债,也是通过动用武力的方式,违反了治安法。
凤四老爹处理事情的方式很简单,因为武功高强嘛,直截了当去把毛二胡子当铺的垛墙卸下半堵,又把厅檐弄塌半个,简直是讨债公司和拆迁公司二者的合体,这一招确实管用,逼得“老赖”连本带利一并还清,给陈正公出了头。整个过程官府都不知道,属于私下解决,不论谁对谁错,胳膊粗、拳头硬的说话就管用。其实没有官员介入更好,如果让王惠、汤知县等官员的介入,追欠双方就不会这样和平了,最后往往会落得个白打官司,钱都进了县官的腰包了。
其三,在黑暗污浊的那个社会,凤四老爹的侠义精神很宝贵。
凤四老爹被称为“侠义的豪杰”和“英雄”,他是不贪图钱的,做事情只为自己高兴:救了万中书的命不要一分钱;为了要回年轻收丝客人被船妓偷走的一百两银子,折回三十里的路程,在船上巴巴守了一夜,生擒妓女,把年轻人的五十两谢礼给了差人;而为了讨要陈正公的五十两欠款则穿州过府,去杭州待了好多时日,在他看来“欠债还钱”这是规矩,他可以多费点路费,也要维护江湖矩,顺便走一遭游玩一下。后来,帮陈正公讨回公道和一千两银子,并不收他的一百两谢礼,只拿了自己该拿的五十两。他仗义援手,不图报答,光明磊落,救人救到底,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侠客,他的精神还是很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