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或者借贷纠纷,证据充分,事实清楚,那对于原告来说,打这种官司可太值了,因为你不打,99%的可能永远也拿不到这个钱,只有打了才有可能。
当然,对于原告来说,打官司确实需要成本,这个成本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是金钱成本,二是时间成本。时间成本不用多说,如果实在是特别繁忙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打这个官司的
二是金钱成本,在一般案件里金钱成本主要是诉讼费和律师费,有时涉及到保全和鉴定。很多人其实受某些短视频的影响,有一个误区,会以为只要官司打赢了所有律师费和诉讼费都由败诉方承担,其实并不是,除了法定的几种案件以及你们事先有书面约定外,律师费都是各自承担,只有诉讼费和其他程序性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如果不是完全胜诉,你们还要各承担一部分)。
这种时候就要看你打官司的目的了:就是为了要这5000块钱,还是为了争一口气。如果是前者,我会劝你别打,因为确实不值当,就算打赢了,那五千块付律师费都不一定够;如果是后者,那没得说,别说5000块钱,就是1块钱也值得。
所以要不要起诉,能不能回款,其实不用律师给你判断,您只需要扪心自问这借出去的钱打水漂您是否可以心平气和无怨无悔的接受?如果可以,那就当那钱喂了狗,以后捂好钱袋子。
如果不可以,那就积极维权自学法律上庭,或请律师帮您挽回损失。当然,是否最终钱都能执行回来?律师可不敢承诺,这多少确实跟运气有关。有些人宁愿当老赖连累家人,也不愿意还钱呢,这种人自有恶人磨。还是那句话,结果不可惜,放弃才最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