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下岗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工资期间,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申请城市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需要定期将当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
同时民政部门需要将当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因没有按时足额领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相关法律规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