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是我国特有的计量单位,我国古代很早就把两作为重量单位在使用。据《汉书·律历志》记载,秦汉时期度量衡制度中的衡制也就是重量单位有:铢、两、斤、钧、石。这五级计量之间的关系是:
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可以换算出1石(这里读作dan四声)等于120斤、1920两。古代官员的俸禄就是年薪都是按“石”来计算的,从中大家就知道古代官员的工资水平了。另外像成语千钧一发、雷霆万钧都是由此而来,词语中的钧衡、钧分等也都与此有关,都指的是重量单位“钧”的引申义。
古秤
当然众所周知,古代的“两”和我们今天的“两” 量值范围不一致,古代1斤=16两,现在通行的是10两制。其实,各个朝代不同时期,“两”的范围值也不尽相同,有一个演化的过程。主要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
秦 和 西 汉 时 期:一两等于16.14克。
东汉、魏晋南北朝:一两等于13.92克。
隋 朝 初 年:一两等于41.76克。
隋 末 时 期:一两等于13.92克。
唐 至 清 代:一两等于37.3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