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依然炎热,内心似乎也不能平静,好了,哥果然不适合文艺范,那就来点干货吧,今天再来分享一个实用的知识点--加班费。
先来灵魂拷问一下:
你拿到应得的加班费了吗?
你知道加班费如何计算吗?
你知道单位不发加班费怎么办吗?
什么?还不知道什么是加班费呢?好吧,那就往下看。
一、什么叫加班?
什么叫加班,加班就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上班的行为,称为“加班”。因加班而应该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称之为“加班费”。
解读:加班必须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同意,否则单位不得强制安排加班(我在想,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是迫于压力不得不加班的吧,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除非你不想干了)。劳动者也不得单方面要求安排加班。其中劳动者主动申请自愿加班的(这个?!有人这么干吗?有也是极少数高尚的人吧),单位可不支付加班费。
二、八小时工作制怎么规定的?
祭出今天用到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解读:也就是说理论上讲,只要你们单位每天上班超过8小时,那么额外的时间就应该按小时计算加班费了。不然就是违法了,或者计算加班费方式不合理也不行。
其中该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解读:也就是说,单位可以安排加班,但加班时间有严格的规定,不然就又违法。除非单位根据行业特点提前到劳动行政部门报备经批准后实施。但是额外的时间都是计算加班费的,这点毫无疑问。
三、加班的几种形式?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1、工作日加班
也就是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时间结束后安排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额外上班的这几个小时是平时上班工作的1.5倍。
2、休息日加班
休息日是指每周的星期六和星期天,这个时间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这两天上班工资是平时工资的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
法定节假日就是指国家规定公休的11天,这个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解读:这个地方特别提醒一下,这个3倍工资是额外的,也就是说你当天的工资不算,还应再支付你平时工作日工资的3倍。即你当天上班挣的钱是你平时上班日工资的4倍。
四、加班费日工资如何计算?21.75天怎么来的?
再祭出今天用到的第二部法律--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这里举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假如小王月工资是2175元。
那么他的日工资是:2175/21.75=100元
小时工资是:2175/(21.75*8)=12.5元
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小时工资*加班小时*1.5
休息日加班费计费方式:日工资*加班天数*2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日工资*加班天数*3
五、单位违法安排加班及不发放加班工资怎么办?
有些小伙伴说,加班费怎么来的,我懂了。
加班费怎么计算,我会了。
可是单位就是不发?怎么办?
怎么办?!此时不怼他还留着过年吗?直接收集相关证据(最好多拉几个小伙伴哦,人多好办事,你懂得)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部门举报就行。只要证据扎实,单位必输。